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》和《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》等有关要求,公司监事会对公司《2018年半年度报告》进行了审核,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:
1.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规、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;
2.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(试行)》、《挂牌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》的规定,未发现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,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;
3.提出本意见前,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。
此外,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,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。
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。不存在回避表决
(一)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》;
(二)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《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》。